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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政治运动

 

 

 

 

第五章  政治运动

第一节 肃反运动

1956年2月至1958年8月,先后分几批在全乡机关、厂矿、企业、学校开展肃反运动,经过准备、小组斗争、专案查处、甄别、复查等5个阶段,全乡查出坏分子6人,普通反革命4人,各种反动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1人,计11人。还缴获一批枪支、弹药、反动证件。有15人向党组织交待或补充交待政治历史问题,占参加运动总人数的1.2%;38 人写了38件检举材料;10人的政治历史问题得到澄清,解除包袱,轻装上阵,团结对敌。

第二节 “右倾”运动

1959年8月,党的第八届八中全会作出“为保卫党的总路线、反对‘右倾’机会主义斗争的决议”,10月下旬全公社开展反“右倾”斗争,采取先领导干部后一般党员,自上而下、有领导、分步骤、大中小会议交叉,对所谓犯有严重“右倾”错误的  人进行揭发批判,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4人,严重“右倾”2人,其中给予纪律处分12人。到1961年初步尽行甄别,1979年彻底平反纠正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第三节 整顿人民公社

1959~1960年,根据中央《紧急指示信》、《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定》(即六十条),先后开展整社算账、新三反、反瞒产私分、清仓查库、调整人民公社体制等运动。1961年,县委决定进行纠正“右倾”倒退、纠正单干、打击资本主义活动(简称纠右打资)。通过这些运动,对于清理财务,纠正“共产风”、“浮夸风”、瞎指挥生产、干部作风特殊化,改善社队经营管理、遏制贪污、挪用等现象起了好的作用;但由于受“左”的影响较深,政策界限不准,事实证据不确,使大批党员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批判、斗争、处分,个别的受到开除、法办,严重挫伤干部群众积极性,损害党群关系。

第四节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

     1962年9月,党的第八届十中全会以后,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就拉开了序幕。1963年5月20日,中共中央《关于目前农村工作汇总若干问题的决定(草案)》和1963年9月中央工作会议制定的《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(草案)》(简称“双十条”)发布以后,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试点工作。按照党中央和毛泽东主席的指示,这次运动主要抓住五个要点;即阶级斗争,社会主义教育,组织贫下中农阶级队伍,干部参加集体劳动。1963年1月14日,中共中央发布的《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》(即23条),进一步统一了提法,城市和乡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,今后一律简称“四清”,即清政治、清经济、清组织、清思想。同时,取消了过去在城市及机关开展“五反”的提法。

1963年10月至1964年5月,根据中央和省、地委指标,分两批在全公社进行“清工分、清账目、清财务、清仓库”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(即小四清)。1964年5月,省委书记廖志高率省、地委工作团在石鞋人民公社进行清政治、清经济、清组织、清思想(即大四清)试点,6月,省委决定集中力量在江北县打歼灭战(全省两个县之一),组成省、地、县工作团共6000多人,分两批,在全县农村、机关、企业、学校开展“四清”运动,到1965年11月结束。但由于以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斗争为纲,重点整所谓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,把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视为阶级矛盾在党内反映,因而打击面过宽,处理过严,使一些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批判和处分,留下一批冤、假、错案。

根据中共中央《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<草案>》的要求,运动必须有步骤地进行下列12项工作:(1)组织和训练工作队;(2)召开公社三级干部会议和公社干部会议;(3)通过访贫问苦,扎根串连,充分发动和组织贫下中农阶级队伍;(4)召开党的基层组织会议,包括公社党委会,支部会和党小组会,在党员中进行阶级教育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帮助犯错误的党员认识和改正错误;(5)发动群众,特别是贫下中农群众,召开生产队、大队、公社的各种会议,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,启发干部觉悟的基础上,进行“四清”,正确处理干部的退赔;(6)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,划清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界限,解决公私关系和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条道路斗争问题,教育群众正确处理国家、集体、个人三者关系;(7)向群众进行阶级斗争教育,划清敌我界限;(8)成立贫下中农组织;(9)整顿党的基层组织,共青团基层组织,妇联基层组织,民兵组织和农村其他基层组织;(10)改选和调整公社、大队和生产队的干部;(11)建立和健全干部参加集体劳动的制度;(12)在提高干部和群众的阶级觉悟和集体生产劳动的积极性,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。

第五节 “文化大革命”运动

1966年,中共中央 “五.一六”通知后,“文化大革命”运动在全公社逐步展开。6月开始大游行、大集会、大宣传,7、8月完中教职工和部分学生代表集中江津学习。9月,“红卫兵”兴起,学校停课闹革命,破“四旧”、“立四新”(指思想、文化、风俗、习惯),凡庙宇、古书、古画,古代文物均被砸抄。10月红卫兵代表2人赴京接受毛泽东主席检阅。11月后,群众“造反”组织,掀起大鸣、大放、大字报、大辩论的高潮,出现“炮轰”、“火烧”、“砸烂”各级党政机关、批斗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混乱局面。1967年1月后,各级领导机关被造反派夺权,停止工作。大批领导干部被打成“三反分子”、“走资派”、“叛徒”、“特务”等,遭到轮番批斗。造反组织出现观点对立的两大派,“打着文攻武卫”旗号,互相攻击、漫骂、诽谤,逐步升级,刀枪相对,武斗不止,集中在学堂村斗碗寨内,造成全公社学校停课、农村减产的严重局面。全公社发生不同规模的武斗10起,非正常死亡3人。粮食总产量1965年7.525吨,1967年降到3.840吨。1969年2月江北县革命委员会成立,先后开展“清理阶级队伍”,一打三反(即打击现行反革命活动,反对贪污盗窃、投机倒把、铺张浪费),“一批双清”、清理“五.一六”、“三老会”、“批陈整风”、批林批孔、评法批儒,党的基本路线教育,反击右倾翻案风等斗争。其间,对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,批判陈伯达的反党罪行,声讨林彪叛国投敌,肃清其反动路线实质等,起了积极作用。但在错误路线指导下,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,造成一批冤、假、错案,挫伤一批干部和群众积极性。1974年通过整顿,形势趋于安定,经济开始复苏,但在“四人帮”掀起“评法批儒”、“反击右倾翻案风”中,使木耳乡一度好转的局面发生逆转,重新陷入混乱。直到1976年10月,党中央一举粉碎“四人帮”,十年浩劫方告平息,全公社始得安宁。

第六节 揭批“四人帮”斗争

     粉碎王洪文、张春桥、江青、姚文元“四人帮”反革命集团后,根据中央和省、市委部署,在全公社开展揭、批、查“四人帮”的斗争(即:揭发“四人帮”篡党夺权的反革命罪行,批判“四人帮”反革命路线,清查与“四人帮”篡党夺权有牵连的人和事)。首先,统一领导思想,建立领导班子,1976年12月18日,成立江北县委清查“四人帮”罪行小组,木耳公社召开党委会、干部会,通过学习,以整风方式解决领导班子,党员、干部中帮派活动及所受影响。第二,充分发动群众开展大揭发、大批判,从思想上、理论上揭深批透,从组织上打垮资产阶级帮派体系。在公社及各学校、各系统理论骨干,在公社召开帮派头目大会。第三,正确掌握政策,做好定性处理工作。报经上级批准,全公社无人被点名批判。

第七节 基本路线教育

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部署,在县委统一领导下,组成农村第五期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,在两路公社农村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运动。工作队进村后,组织干部、群众认真学习毛主席、华国锋主席的一系列重要指示,联系实际深入揭发批判王(洪文)、张(春桥)、江(青)、姚(文元)“四人帮”,彻底摧毁资产阶级帮派体系,狠狠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和贪污盗窃、投机倒把分子;批判资本主义,纠正资本主义倾向,刹住歪风邪气;加强党的建设,整顿领导班子;认真开展农业学大寨,加强经营管理,高速发展农业,为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贡献力量。同时,工作队还联系社、队实际,肃清其流毒和影响,彻底清查与“四人帮”有牵连的人和事,启发自觉、讲清问题,吸收教训,与“四人帮”彻底划清界限,全面地、正确地宣传毛泽东思想体系,坚持按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办事。工作队还对全公社的地、富、反、坏四类分子进行了平查,对有破坏活动的人进行了批判斗争。

由于“四害”横行,阶级敌人的破坏,农村资本主义自发倾向比较突出,工作队以阶级斗争为纲,开展“五查、五批、五立”活动,即一查自由投工的表现,批怕苦怕累的懦夫懒汉世界观,立为革命种田的思想;二查热衷于自留地的表现,批判发家致富的思想,立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;三查小偷小摸的表现,批损公肥私行为,立热爱集体的风格;四查抢高工分的表现,批判干活不讲质量,立精耕细作的习惯;五查思想表现,批因循守旧的保守思想,立大干苦干雄心壮志。公社党委和工作队采取列专题、论危害、刹歪风、批判资本主义、教育群众,以提高其阶级斗争和社会主义两条路线斗争觉悟。基本刹住了资本主义自发倾向,巩固了集体经济,掀起了农业学大寨的新高潮。

在基本路线教育运动中,对基层党组织和各级领导班子进行了整顿和适当调整,对有严重错误的党员进行了组织处理。公社党委及各大队党支部均建立了“三会一课”制度;公社、大队、生产队均建立和完善了各项经营管理制度,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。同时,认真落实党在农村中的各项经济政策,搞好经营管理,巩固集体经济,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和社员的生产积极性,为高速发展农业,早日建成大寨式公社而努力奋斗。

第八节 平反冤、假、错案

解放后,木耳乡在历次政治运动中,因受“左”的影响,错处大批党员、干部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遵照中央和省、市指示,从1978年起对反“右派”、“右倾”、“四清”和“文化大革命”、“四大运动”的案件复查。1979年,成立县委落实政策领导小组,木耳乡抽调几个干部,组织专门班子,全面开展工作。按实事求是,全错全纠,部分错部分纠,不错不纠的原则,平反纠正冤、假、错案,到1983年底结束。

平反冤、假、错案,接触大批干部和“三胞”、“三属”后顾之忧,以促进安定团结、增强党群关系,调动广大干部建设社会主义积极性。

第九节 精神文明建设

1981年后,在全县广泛开展“五讲、四美”、“三热爱”活动(即:讲文明、讲礼貌、讲卫生、讲秩序、讲道德;心灵美、环境美、行为美、语言美;热爱祖国、热爱党、热爱社会主义)。1982年3月开展第一个“全民文明礼貌月”活动,把建设文明单位作为“五讲四美三热爱”活动的基本形式和内容,各行各业联系实际开展“三优一学”活动(即:优质服务、优美环境、优良秩序;学雷锋和先进人物),做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守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。1983年农村着重抓3件事:一是大力开展“文明村”、“五好家庭”、建立“乡规民约”和“党员联系户”等活动,1983年木耳乡评出130户五好家庭和50户文明户;二是抓乡文化站,办好农村广播和各种农民夜校,建立农村科技推广体系等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阵地建设;三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。到1984年,全乡建立送温暖小组26个,为民服务组78个,为民办好事340多件,各条战线涌现大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,推动全乡精神文明建设发展。

第十节 社会主义思想教育

根据县委部署,木耳镇于1992年在全镇各村居、镇属各单位中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运动。这次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运动以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思想,自始至终坚持“一个中心”,贯穿“一条主线”,抓住“一个难点”,深入实际、调查研究、齐心协力、扎实工作。总的任务是: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;开展“二五”普法;努力发展经济;解决突出矛盾;搞好组织建设。这次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运动分四个阶段进行;第一阶段,思想发动,调查摸底;第二阶段,学习教育;第三阶段,组织建设及其他工作的落实、完善;第四阶段,检查验收,总结评比。

根据县委的部署,镇党委和社教工作团自始至终突出思想教育这条主线,狠抓了以“一个路线”、“三个主义”为主要内容的各个专题学习教育,全面开展“二五”普法学习。学习中,坚持“三为主”(即思想教育、自我教育、正面教育)和“两不整”(即不整干部、不整群众)的原则,在学习教育形式上,采取培养骨干与典型引路相结合,面对面宣讲与书面教育相结合,集中学习与上门补课相结合,板报专栏与音像广播教育相结合,就地开展教育与外地取经相结合,必须卡住参学人数和学时,并备好学习点名册,记录簿,学习资料及备课资料。一般群众的学习(不包括“二五普法”)学时均达40小时以上,其中党员学时达60小时以上,团员、非党干部学时达50小时以上,为了做好思想教育过程中的各项工作,还成立了专业组,包括财务清理工作组、“二五”普法领导小组、“三户”评选领导小组等。

攻破难点,解决突出矛盾,是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主要目的之一,木耳镇主要抓了6个方面突出矛盾的解决:一是清理财务,二是推行“两田制”,三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,四是狠抓计划生育,五是解决部分村社的历史遗留问题,六是催收“三欠”。突出“一个重点”,就是对基层组织进行全面整顿。经过认真学习教育和总结评议,木耳镇较好的解决了镇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,明确了方向,社会主义观念进一步增强,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。同时,对个别干部成员进行了适当的调整,使各种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。在组织整顿的基础上,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。

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,促进经济的不断发展,是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出发点。木耳镇党委政府始终把落脚点放在发展经济上。在农业生产方面,加强小春田间管理,大春按规定的播种量和技术要求如期完成。农田基本建设进展较快,农科技术从镇到社层层得到推广,多种经营生产进一步发展,乡镇企业也有了新的发展。